根据学校文件的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定于第4学期结束后,现制定2021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如下。
一、专业分流原则
(一)尊重学生个性发展,因材施教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依据学生第4学期结束后的总平均学分绩点,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。
(二)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、教学资源有效利用、教学活动组织实施、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。
(三)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。
二、组织机构
成立千亿官网建筑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,成员如下:
(一)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修春亮、安立鸿
成员:韩丰琨、张九红、席天宇、高雁鹏
(二)专业分流工作小组
组长:席天宇
成员:韩丰琨、张九红、高雁鹏、王莹、于晓飞
三、专业分流计划
专业名称 | 计划分流人数 |
建筑学 | 上限60人 |
城乡规划 | 上限30人 |
四、专业分流工作程序
(一)宣传指导
学院组织通过专业选择动员、专业介绍、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,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,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,引导学生理性选择。
(二)成绩公示
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。
(三)报名
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登录学校网上分流系统填报专业选择志愿,除定向生外,每人须按顺序填报两个志愿。学院将对学生的申请志愿进行公示。
(四)专业分流
各专业根据第一志愿学生学分绩点(小数点后4位)由高到低排序,采用志愿优先原则,确定拟接受名单(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者,以专业课绩点进行排序)。
(五)公示阶段
公示专业分流结果,为期3个工作日。分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,报送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。
五、其他说明
(一)各专业当年录取的定向生(港澳台侨除外)占用专业招生计划名额。
(二)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,不得随意变更。
(三)学生需严格按照学院分流工作实施方案,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,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者,视为放弃选择权,由学院统一调配。
(四)2021年及以前入学学生,现学籍在2021级,因参军、休学等原因未参加专业分流的,随2021级学生进行专业分流;在分流确定专业后降到2021级的学生不再参加专业分流。
(五)专业分流以后,对原有班级建制重新编排。
(六)如遇特殊情况,由工作领导小组决定。